内蒙古环投召开2024年第一次大监督工作会议
发布时间:2024年01月10日

  2024年1月9日,内蒙古环投召开2024年第一次大监督工作会议,内蒙古环投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大监督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小平主持会议并总结讲话,大监督成员部门负责人、大监督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。

  会议听取了成员部门履行大监督职责情况、发现的风险问题及下一步监督措施的汇报,逐业务条线研判了需加强防范的重点经营风险,对2024年大监督工作思路、计划进行了研究部署安排。

  会议认为,内蒙古环投党委高度重视大监督体系建设,2023年各成员部门结合本部门主管业务和领域,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,并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风险管控,各子公司风险管控意识、管理能力有了重大提升,“目标统一、步调协同、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”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,建立了“大监督”+“问题库”工作模式,推动问题整改28个,新建或修订制度30个,大监督工作已初见成效。但仍存在一些问题,主要是在协同推进公司各类风险防范上,尚未形成整体合力,需要持续提升。

  会议强调:

 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大监督工作体制机制,建立“会商报告、工作例会、清单化监督、常态化监督、联动监督、信息共享、问题移交、责任追究、整改落实、成果运用”等10项贯通协同机制,一体化推动监督、整改、治理有机贯通,确保大监督体系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。进一步筑牢业务监督、审计监督、纪检和巡视巡察监督三道防线,防范用权失控、管理失效风险。

  二是进一步把握监督职责定位,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,在重大风险防范和合规管理推进中,要加强指导服务、“同题共答”。坚持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,用权受监督、失责必追究。

  三是进一步压实业务条线监督责任,积极总结成效经验,聚焦本领域本条线监督重点,梳理风险问题,制定务实管用举措,把监督工作落实落细。

  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,落实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,充分运用大监督合力,强化政治监督,做实日常监督,确保公司肌体健康,为公司改革创新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。